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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电子发票申请 

捐款电子发票申请 

免责声明
  • 申请人有责任确保在电子发票申请过程中向台湾佛教慈济基金会马来西亚(慈济基金会)、其职员和/或志工提供的个人资料的准确性。任何包含不实或错误资料的电子发票将被视为无效。慈济基金会、其职员及/或志工对因电子发票上提供的不符、错误或不正确资料而产生的任何费用、损失、损害或责任概不负责。

  • 慈济基金会保留自行决定与电子发票相关请求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改。慈济基金会所作出的决定具有最终决定权。

  • 电子发票不可用于税务减免用途。仅可使用慈济基金会签发的正式捐赠收据来申请税务减免。(请参阅 2024 年 8 月 20 日税务局局长根据 1967 年所得税法第 44(6) 条文针对机构/组织/基金会的批准指南。)

申请电子发票  

请依据您捐款收据上的捐款基金选择相关的申请表

TABUNG KEBAJIKAN DAN PENDIDIKAN YAYASAN TAIWAN BUDDHIST TZU-CHI MALAYSIA

基金 :慈善 

YAYASAN TAIWAN BUDDHIST TZU-CHI MALAYSIA

基金:发展基金/国际基金/建设基金​​​​​​ 

提交后,我们将在 5 个工作天内处理您的申请,并将电子发票发送至您的电子邮箱。

  • 捐款电子发票的常见问题解答